一场火灾引发的思考
2022/7/30 来源:不详北京白癜风专科治疗医院 https://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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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冬日的火灾
引发众人对于一个赔偿细节的思考
举个栗子:
小王在某市的汽车城内的汽车维修厂,平时因为维修质量过硬,人也比较活络,所以维修厂的生意一直不错,事情发生在年春节前的半个月前,因为线路老化造成小王汽修厂内出现明火,之后明火引燃了存放在厂内的废机油,造成整个维修单位的车间均被大火所吞噬,多辆车都是准备年前提车,正在维修养护的车辆都被大火烧的只剩下空壳子。最后计算有4台在修车直接烧毁,还有3台在修车漆面被明火灼伤,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余万元,后经消防部门的事故认定,小王因为是企业法人,对于维修单位消防的相关要求和标准执行不到位,对此次火灾负有全部责任。
后续一辆在该修理厂维修的私家车车主小张,在被通知车辆在大火中直接烧毁的消息之后,认为自己投保了版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并且车辆也确实在火灾中遭受了损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条款的约定下,对他车辆的损失进行赔付,同时可以获取追偿权,向此次火灾的责任方小王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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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与错
如果你要是理赔员,你认为小张的诉求会得到车辆所投保保险公司的认可吗?
详细的解读
一、该起事故构不构成保险责任
二、该起事故能不能代位追偿
其实要想回答对与错的那个问题,其实只要掌握住上述两项内容,自然不难得到答案。
该起事故构不构成保险责任
首先我们在确认其是不是属于保险责任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符合哪些条件就可以认定为《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正如第一章第六条中明确载明: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那么针对于这场火灾引发的车辆损失看来,符合因为火灾意外事故造成的被保险人机动车直接损失。
可能有的读者就迫不及待的和端端老师说,这个事故应该赔付。
但是请注意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属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让我们继续分析。
其实这个事故是有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范围的情况,那就是车辆失火时是在营业性场所维修期间,这一条正是《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免除第九条第三部分的列明责任免除。
因此这个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能赔付。
该起事故能不能代位追偿
既然不属于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自然无法行驶车损险项下的代位追偿权利。
这起事故中小张最好的方法是小张先和小王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天的例子和对应的细节就与大家分享到这里,如果大家有什么疑问都可以与端端老师进行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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