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主动揽责可以吗

2022/7/6 来源:不详

开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假如刚好赶时间,为了尽快处理好事故所以主动包揽事故责任,这种做法可能有很多人都做过。但是,这样做可能会造成什么后果吗?

        

举个栗子!

某天,小张开着私家车和骑电瓶车的小王在路口相撞,小王被撞倒在地,双方都有一定的过失。交警赶到后,由于小张赶时间,看小王只是膝盖蹭破了一点皮,有想到自己买的车险比较全所以就主动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最后双方也认可了事故认定结果。

可是,小张这样揽责,可能存在什么后果吗?

        

交通事故中主动揽责,可能会存在这些严重的后果:

1

---承担刑事责任

在刚才的例子中,医院治疗时,发现伤情恶化,最后由于事故原因不幸重伤或者身故。那么这起事故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主动揽责的小张,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其实,在交通事故中,伤者的伤情可能在当时并不能完全判断,比如看上去是轻微磕碰伤,但实际受伤严重。看起来只是膝盖的破皮,可能骨头也受到了损伤,可能当时人还能站起来,但过一会儿估计就腿痛无法站立了。

如果原本不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但是由于主动揽责,承担了事故全部责任,万一后期伤者因事故导致重伤、甚至身故。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就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可就得不偿失了。

2

---增加自费赔偿

如果需要赔付对方的医疗费用,超出了保险的责任限额,或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外的费用,按照原本的情况可以双方共同承担的费用,就可能会因为主动揽责,车主需要自掏腰包赔偿。

上面的例子中,医院发生的住院费、治疗费等等需要相当一笔费用。而小张购买的交强险和三者险中,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在有责的情况下,财产损失赔偿为元,医疗费用赔偿有1.8万元,死亡伤残的赔偿是18万元。超出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就需要三者险来赔偿。但假如小张购买的三者险保额不高,超出三者险限额外的赔偿,就会因为主动承担了事故全部责任需要自己承担。

甚至,有的费用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比如医保标准外的治疗费、鉴定费、诉讼费等),小张也需要自己承担。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妥善处理?

驾车过程中遇到交通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报交警和联系自己的车险公司。尤其是发生了人伤事故时,不论伤情轻微或是严重,应当及时拨打救治伤者,另外也要及时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第二,在交通事故现场,大家应该遵守警察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千万不要因为“图省事”、“赶时间”等原因,贸然在现场主动承担全部责任,以免后续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三,人伤赔偿的标准近几年均在逐年增加,所以建议朋友们在购买三者险时,可以在能力范围内尽量选择保额较高一些的产品,比如百万保额的产品。这样,即使万一遇到了严重的人伤事故,或造成了对方严重的财产损失,需要赔偿时也能利用保险很好的弥补我们可能要承担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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